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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安全宣传进企业 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活动基本情况

活动标题: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安全宣传进企业 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活动时间:2021-11-03

活动地点:利津县, 利津

组织单位:

活动详情

2021年,利津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监管,着力防范风险,守牢安全底线,全力守护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10月,利津县被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评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县” 。 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一企一档”管理;按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B级风险(良好)以上达到75%;督促企业以全过程记录为基础,23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7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追溯平台注册工作。积极推行先进管理体系,全县3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二是强化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加强食品供货商源头管理,实行“一本通”监管模式。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等级评定制度,全县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97.4%。深入开展“明厨亮灶”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县“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达到210余家。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四小”监管。聚焦小作坊、小食品、小摊点、小餐饮监管难题,实施“四小”规范提升行动。聚焦农村大集食品安全,落实农村大集开办者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书,实现集市食品经营者规范管理。对登记备案的学生小饭桌全部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家长选择。 聚焦社会关注重点 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上追源头,下查零售,点线结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类案件75起,罚没款48万元。同时,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先后开展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 447 批次,合格率98.43%,对7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立案查处,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消费环境。二是开展“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整治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围绕酒水饮料、奶制品、肉制品等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种类,开展 “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整治行动。共查扣涉嫌商标侵权食品10余种,查处涉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5起,涉案金额2000余元,现已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4000元。三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100%,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陪餐制,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实现全覆盖,全县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100%,“明厨亮灶”率达100%。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完善了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台账,实行网格化监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明显提升。 突出安全风险防控 坚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作用,全县7处食品安全快检室年度共快检各类食用农产品4.5万批次,发现下架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00余批次,对检出的不合格农产品全部进行下架处理。截止目前,全县完成食品安全抽检582批次,抽检合格率98.77%。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立案率达到100%,不合格核查处置率达100%。二是坚持依法严打治乱。以“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领域重点品种、环节及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先后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107起。三是营造社会共治监管环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红黑榜评选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先后评选通报红榜单位12家,黑榜单位11家,张贴寻找笑脸宣传画500余份,提升了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学生家长先后在4家学校食堂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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