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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组织召开“8·29”和“9·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
活动基本情况

活动标题:区安委会组织召开“8·29”和“9·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

活动时间:2023-11-06

活动地点:河口区, 河口区

组织单位:

活动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的要求,11月6日,河口区安委会组织召开了“8·29”和“9·19”两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各镇街、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全区部分重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两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了事故原因和暴露的问题,并就如何吸取事故教训,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要求,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交通安全工作。全区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安全环境、安全理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努力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二是扎实开展检查,严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要紧密结合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对查而不管的要严肃追责,对企业不能按时整改完毕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三是严肃事故问责,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事故。对于以后出现的生产经营类道路交通事故,要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依法依规调查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对因整治行动不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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