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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部组织辖区内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活动基本情况

活动标题:东营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部组织辖区内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活动时间:2021-08-17

活动地点:东营开发区,东城街道 北辛村186号

组织单位:

活动详情

近日对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辛村186号的东营市红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讲工作,对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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